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
关于毕业论文中期考核的规定
为树立科学、正确的学术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学院根据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工商(MBA/EMBA)培养方案,制定本规定,切实加强论文阶段的中期考核,增强指导教师职责,完善学员毕业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培养质量。
一、考核对象
凡取得我院研究生学籍的学员均须按期参加毕业论文中期考核。
二、参加考核的基本条件
MBA/EMBA研究生须完成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中期报告,提交至教学管理部。
三、考核内容
毕业论文中期考核主要是对研究生完成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综合考察研究工作的成果,主要内容包括:论文研究内容简介、研究进展情况、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
四、考核方式
毕业论文中期由各教学点组织,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毕业论文中期考核为必修环节,完成考核者计3学分。
中期考核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专家小组应由3名副高职称以上(含副高)专家组成,专家主要依据研究生的论文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两种情况:通过、不通过。中期考核通过后,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与修改建议,在论文后续研究和撰写过程中不断完善。
五、其他要求
毕业论文阶段实行导师负责制,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从论文选题到最终成文,进行全面的指导。导师应督促和指导研究生在第三学期内完成毕业论文开题。开题、中期、答辩三个环节的间隔期均为不少于二个月。
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学员积极推进毕业论文开题、撰写、中期考核及答辩工作,鼓励学员按时完成学业。